流产也能领津贴?别忘了生育保险还有这项保障功能! | ||||||||
| ||||||||
生育津贴能够保障参保职工因生产、生育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除此之外,职工流产休假期间也能领取相应的津贴,关于这项待遇,具体能够领取到多少钱?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领?应当如何申领?详细解答如下: 一、领取标准 1.总共可以领取多少天的流产假津贴?
2.每日领取的金额=本人流产前连续12个月的缴费基数总和÷12个月÷30天,其中,“流产前连续12个月的缴费基数总和”总体上取决于本人实际工资水平的高低。 3.领取的流产假津贴总额=每日领取的金额×具体应领取天数 二、申领条件 实施流产前按照“个人2%+单位9%”的费率标准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起可享受流产假津贴(即流产当月至少连续参保缴费满13个月),同时,在领取流产假津贴时需确保参保缴费状态正常。 三、申领时间 医疗费用结报后的次月即可申领,有效时限为产假结束后的半年内,逾期无法申领。 四、申领方式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领流产假津贴: 1.线上申领方式:微信小程序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进入“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服务”下划找到“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和“生育津贴支付”模块,分别点击进入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资料后进行提交,其中,“生育类别”一栏门诊治疗的选择“流产”,住院治疗的选择“引产”。 2.线下申领方式:前往本人单位所属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五、申报所需资料 1.《兰州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登记表》(单位核查情况需签字盖章); 2.《个人承诺书》(经办机构核实后留存原件); 3.实施流产时的诊断证明或门诊回执单; 4.收费票据原件。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