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甘肃省兰州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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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驻甘部队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根据《甘肃省兰州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S-HCDLCG2024-2)》要求,现就做好甘肃省兰州市市际联盟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范围和采购平台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驻甘军队医疗机构和填报了意向需求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采购平台。各单位通过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登录进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二、配送关系维护和协议签订 (一)配送关系维护。中选企业应于2024年10月23日—29日期间维护配送关系。如配送企业在采购协议期内无法正常履行配送义务的,中选企业应及时向所属医保部门报告并更换配送企业,相关采购协议配送关系予以终止。 (二)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4年10月28日开始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4年11月4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三、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15214081132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2909280 兰州市医保局:0931-8439712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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