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局首次实现电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9-05 字号:[ ]

2022年8月29日,兰州市医保局对1家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因新冠疫情等原因,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兰州市医保局按当事人签署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确认的电子邮箱,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当事人,并通过电话进行了确认。这是《行政处罚法》修订后,兰州市医保局首次使用电子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大化地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实现即时送达,一方面,当事人可以无须到场签收就能及时知晓文书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简化了办案流程,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行政机关执法成本。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