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暂停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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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严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文书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结合七里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暂停3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业务的请示》,现决定:暂停七里河区积善堂中医诊所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协议暂停期间,暂停一切医保结算业务。 特此公告。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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