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解除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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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严守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文书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结合七里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报送的《关于3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的报告》,现决定:解除兰州市七里河区西站街道建西东路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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