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解除有关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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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医保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结合西固区医保中心报送的《关于解除我辖区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请示》,现作出如下决定:解除兰州百草三叶有限公司西固二分店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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