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强化基金监管 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5-05-29 信息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字号:[ ]

今年以来,皋兰县医保局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基金监管,切实筑牢群众“救命钱”安全防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强化动员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部署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思想认识。二是积极制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2025年行动方案》《皋兰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工作举措、时间安排、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等,列出专项整治任务清单。三是组织开展培训。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级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培训13期,累计参训400余人次,及时学习和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和监管动态。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扎实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在皋兰县人民广场开展以“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通过横幅、展板,录音播放、政策咨询、义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保基金监管等相关法规政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典型案例剖析以案说法,让群众了解欺诈骗保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及后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二是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签订《打击欺诈骗保承诺书》《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等四类承诺书各98份,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信用意识,诚信履行医保协议,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三是加大追溯码落实力度。根据工作要求,督促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在购药结算柜台、取药窗口等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标识牌,并张贴摆放《甘肃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截止目前,全县98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完成《公告》及标识牌张贴工作。

三、聚焦整治重点,强化监督管理。一是督促自查自纠,规范基金使用。根据省市医保部门关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依据2025年负面清单共排查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8类35个,涉及违规医保基金32.24万元,截至目前违规基金已全部退回。二是坚持数据赋能,开展疑点数据核实。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聚焦“药品限支付疗程”疑点数据逐条核查,并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将违规基金及时退回医保基金专户,共核查退回医保基金0.075万元。主动认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品异常结算数据,涉及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7家,涉及药品共2种,已督促相关机构及时整改,责令对涉及到的2种药品统一调价。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医保部门工作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回流药”专项检查,经查,未发现贴有“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等非法小广告和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医保基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家次(含21家零售药店,12家村卫生室),发现个别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药械进销存管理不规范、处方诊断与用药不符等问题,已责令改正,并现场约谈主要负责人。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深化与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及派驻纪检组沟通协调,形成全方位监督合力。联合县公安部门对“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药品外购处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排查出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超医保限制性开药、超量开药及由非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外购处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0.12万元,已全部退回基金专户。五是注重社会监督,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及参保群众代表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在全县聘请4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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