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医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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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及具体评价细则和指标,2024年度医保定点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申诉均已完成,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段 公示期为7天(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公示结果 本次评价共涉及3272家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不在评价范围),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41家,定点零售药店1631家。评价结果统计分布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评分为A级医疗机构共有257家; 评分为B级医疗机构共有1169家; 评分为C级医疗机构共有210家; 评分为D级医疗机构共有5家。 (二)定点零售药店 评分为A级医疗机构共有23家; 评分为B级医疗机构共有1491家; 评分为C级医疗机构共有100家; 评分为D级医疗机构共有17家。 详见附件。 三、说明事项 (一)按照《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异议申诉的通知》12月23日—12月27日期间已受理各机构申诉资料,公示期内不再受理申诉。 (二)2024年度评价使用数据包括各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医保管理相关数据及当期公共信用结果数据。 (三)同类型、同等级信用主体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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