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医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08 字号:[ ]

按照《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及具体评价细则和指标2024年度医保定点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申诉均已完成,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段

公示期为7天(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4日)

二、公示结果

本次评价共涉及3272家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医药机构不在评价范围),其中定点医疗机构1641家,定点零售药店1631家评价结果统计分布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

评分为A级医疗机构共有257家;

评分为B级医疗机构共有1169家;

评分为C级医疗机构共有210家;

评分为D级医疗机构共有5家。

(二)定点零售药店

评分为A级医疗机构共有23家;

评分为B级医疗机构共有1491家;

评分为C级医疗机构共有100家;

评分为D级医疗机构共有17家。

详见附件

三、说明事项

(一)按照《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异议申诉的通知》12月23日—12月27日期间已受理各机构申诉资料,公示期内不再受理申诉。

(二)2024年度评价使用数据包括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医保管理相关数据及当期公共信用结果数据

(三)同类型、同等级信用主体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024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医疗机构).xlsx

信用评价等级结果(零售药店).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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