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8 字号:[ ]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局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医保法治建设。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要求,我局对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党组成员坚持学在前、做表率,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主题宣传,带头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党课、调研座谈等形式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多措并举教育引导医保系统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主题主线,把好工作方向,抓好主责主业。全年开展法治相关学习、调研20余次,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按照市人大要求完成《社保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专题组织《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培训,强化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贯通“立法-执法-普法”的三个环节,让法治思想贯穿指导医保整体工作,全力服务好广参保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二是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作为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强力抓手,持续健全述法制度,探索创新述法形式,全面落实述法任务,取得良好成效。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拟订印发《兰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通盘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推动制定出台《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等部门规范,持续完善医疗保障部门权责清单,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末尾表态制,注重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发挥整体合力,“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程序集体决策。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与DRG系统相配套的稽核监控体系,用稽核监管服务相关数据筛查辅助人工审核,采取搭建“线上+线下”的完整业务流程,协助医保稽核案件办理,规范医疗机构以及医保定点药店诊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推行医保服务“一窗受理”模式,实现服务窗口业务无差别受理。推行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和掌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甘快办”APP、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号等多种渠道,实现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跨省转移接续、生育待遇申报、亲情账户开通、家庭共济绑定等高频业务办理和各类个人权益信息的查询,平台界面设计简明、模块设置合理,操作简单、功能实用,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可查可办医保业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范(试行)》要求,做好实施清单编制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次告知”,实现“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在甘肃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实现集成办理,线上线下同一标准、同一流程、同质服务,努力满足参保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全程网办率达100%。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收到差评积极对接相关科室,及时了解核实情况,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甘肃省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系统”内提交整改材料,同时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好评价结果运用,切实以群众评价推动经办工作提质增效,差评回复率、按时整改率回访满意率均为100%。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优化行政决策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医疗保障系统权责清单,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政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执法案件研讨、争议案件商讨等工作,及时协助解决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合法合规。邀请律师开展法治培训,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通过播放短片、讨论会、集体理论学习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和保障了局机关全体干部对法律理论和业务知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和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将法治教育作为全体干部的一项必修课,持续强化工作人员的制度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程序规定》,积极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府证明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对涉及证明事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统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规范医保行政执法重要环节,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确保依法行政。对执法有关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进行了公示,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实施现场执法、行政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整个行政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针对行政处罚等重大执法决定,围绕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反复审核。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进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二是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印发《2023年全市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三个全覆盖”、医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基金监管系统发力,全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734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296家,其中约谈2202家,暂停医保9家,解除医保定点3家,行政处罚98家。追回基金、扣减违约金、行政罚款等合计3770.64万元。依法公示违法违规案件77例、公开曝光9例。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和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强化执法案卷管理,有力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及时查处落实各类转办案件线索,发放2笔投诉举报案件奖励金,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法治宣传与医保业务政策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并执行《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八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和《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有力提升普法工作的计划性和延续性。每年集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制作宣传展板29个,共发放宣传彩页20000余万份、政策问答手册3000余本、宣传袋5000个、现场群众咨询2390余人(次),营造了医保基金监管浓厚氛围。组织多轮次、高规格的培训宣讲,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力度,指导支持医药机构健全内控制度,靠实定点医药机构基金规范使用主体责任;完善各级经办管理制度,做实智能审核、基金稽核,不断强化经办机构基金监管直接责任。五是紧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这一重要保障,注重执法人员培训,全体干部均取得执法资格,执法证(监督证)持证率达到100%。多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医保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二、上一年度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有条不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法治建设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有待持续强化。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档案管理。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的落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统一执法规范标准,严格执法程序,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制定行政执法内部程序规范。完善各流程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追责问责机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紧密围绕本市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根据工作安排适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并进行动态管理。推进 “一网通办”医保业务开展,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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