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定点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甘肃省医疗保障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甘医保发〔2023〕25号),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兰州市纳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自愿申请的定点零售药店集中受理、审核,经相关系统联调验收合格后,拟将甘肃德生堂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六十四店等21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我市门诊统筹管理,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