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3 字号:[ ]

为了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工作,市医保局起草了《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兰州市医疗保障服务医师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兰州市医疗保障服务药师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兰州市医疗保障参保单位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兰州市医疗保障参保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六大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及配套评分指标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医保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ybjgc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11楼1105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邮编730030,并请在信封右角上注明“兰州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及指标体系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7时。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实施细则.zip
       配套指标体系(征求意见).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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