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兰州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
各县区医保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兰州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孔小林、芦吾军 联系电话:8439739 邮箱:lzsylbzjjjjgk@126.com
附件:兰州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兰州市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 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成效,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市医保局决定于2022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 二、时间范围 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各县区医保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市医保中心在经办大厅做好宣传活动。 三、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医疗保障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工作规程》《兰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强化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遵纪守法意识。 (二)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媒体等集中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在形成震慑的同时,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 (三)宣传我市医保便民惠民举措。结合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广泛宣传我市现行医保政策、便民措施、工作成效等,进一步拉近医保与公众的距离,扩大医保社会影响力,展现兰州医保为民、惠民、亲民的良好形象。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加大对举报程序、受理条件、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各县区医保部门要督促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省、市、县区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严格落实“凡举报必登记、必核实、必办理”规定,坚决制止轻视举报,推诿应付等现象。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宣传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五)征集执法案例。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违约处理案例)征集上报工作,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至少报送2例典型案例,报送内容应包括标题、基本案情、处理结果、案例解析4个部分,其中,案例解析应包括案情分析、法规适用(协议适用)、典型意义等内容。要求内容真实、陈述清楚、观点突出、分析透彻,文字控制在2500字左右,同时将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执法文书复印件一并报送。 (六)征集宣传文案。宣传月期间,省医保局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征集宣传文案征集评审活动,通过对宣传文案的评比,广泛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有关政策及打击欺诈骗保成效的宣传。省医保局将设立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并给予奖励。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参与。文案内容应丰富多样,如信息稿、新闻稿、散文、诗歌、漫画等。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对报送文案进行遴选,至少报送2篇宣传文案至市医保局进行遴选评审进行初评后报省医保局参加评审。 四、宣传方式和主要活动 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可以采用生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除国家、省局统一的宣传海报、折页、动漫视频等之外,可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素材,确保宣传效果。 (一)开展宣传欺诈骗保政策主题党日活动。市、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党支部和定点医药机构党支部结对共建,利用党课、支部活动等,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印发宣传资料。根据宣传重点,市医保局印制了一批内容简单明了、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宣传海报、折页等宣传品,由各县区医保部门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发放,提高公众知晓率。 (三)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海报、宣传标语、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文艺演出、微电影、短视频、抖音、专家解读、普法栏目、网络答题、动漫宣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 (四)依托媒体平台加强宣传互动。鼓励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采取公益广告、短信推送、微信朋友圈、车载收音及抖音小视频等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作用,利用户外大屏、公交地铁等户外新媒体优势,及时发布官方权威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获取医保基金监管最新动态和工作举措,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同时,各县区医保部门要借鉴和总结以往宣传经验,依靠社区和村镇网格力量,通过微信群、QQ群等对参保人员开展宣传,使用群众听得懂的“白话”普及政策,利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小区电梯的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动漫视频和宣传片,增加宣传实效。 (五)深入开展宣传“七进”活动。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广泛发动,组织开展送《条例》和医保政策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基层、进定点医药机构活动,多方位进行宣传,采取“到人、管用、有效”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深入解读和系统宣传,充分运用地方特色,采用群众熟知和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基金监管舆论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在严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专门力量,保障宣传经费,加强动员部署,深入推进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保证宣传效果。县区医保部门经办大厅、市医保中心应于4月1日同步启动宣传活动。 (二)创新方式,拓宽渠道。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围绕宣传主题,运用多种载体,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通过张贴宣传条例海报、标语,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滚动播放宣传视频,播放骗保相关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取得实效,市医保中心经办大厅要在明显位置通过展板、张贴宣传海报、标语,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加强对办事群众的宣传。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认真开展执法案例和优秀宣传文案的收集报送工作,及时梳理收集宣传活动资料,整理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于2022年4月28日前将执法案例、优秀文案、宣传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医疗保障局指定邮箱。市医保局将典型案例推送至省医保局参加国家的最终评审。
附: 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宣传用语
1.贯彻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3.医保基金救命、欺诈骗保入刑 4.守护群众医保救命钱,打击欺诈骗保零容忍 5.防范基金风险,责任重于泰山 6.织密医保基金安全网,守好参保人员救命钱 7.做医保卫士,保人民健康 8.欺诈骗保少一分,百姓权益多一份 9.举报医保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0.你监督我监管,共同管好医保钱 11.管好医保救命钱、百姓健康有保障 1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设法治和谐医保 13.医保基金专款专用,群众监督合理使用 14.珍惜医保基金就是珍爱身体健康 15.提高全民参保意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16.贯彻落实《条例》,“亮剑”欺诈骗保 17.规范医疗服务,建设法治医保 18.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促进基金使用高效 19.打击欺诈骗保齐参与,共享医保基金同受益 20.监管条例出重拳,基金安全有保障 21.医保守护千万家,基金安全靠大家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