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公告 | |||
| |||
根据省医保局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要求,我市现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行实账转虚账管理。即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再转入个人银行账户,而是统一在医保个人账户记账管理。因此,自兰州市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起,我市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不再做返还处理,待下一步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建成后,可实现异地刷卡直接结算,其他我市参保人员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请我市广大参保职工关注“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医保个人账户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