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医保基金稽核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21-09-13 字号:[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医疗保障秩序,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安宁区医保局举行了“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发放宣传资料并对《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组织辖区内21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条例》培训交流暨警示教育工作会议,重点就《条例》内容进行培训。

自《条例》实施以来,安宁区医保局根据《条例》规定,对辖区5家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追回违规金额6960.06元,并处罚款共计6906.06元。

今后,安宁区医保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医保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医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医保政策的理解;深入调研,及时总结有效的基金稽核监管工作经验,努力探索建立以预防为主、多管齐下的全方位基金监管体系,切实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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