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局组织召开兰州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培训班

发布日期:2021-07-19 字号:[ ]

为推动我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有序开展,确保我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顺利完成。7月15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办兰州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培训班,围绕日前印发的《兰州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和学习交流。各区县医保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近150人参加培训。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内容,确保按时按规定完成我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考核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客观公正,各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考核达标的医疗机构享受到结余留用金额。

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作为国家集采改革的配套政策,将有效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优先采用中选药品,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患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我局将全面推进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协议年度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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