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度兰州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检查暨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并成立了三个督导检查工作组,抽调相关医学专家,对全县33家定点医疗机构、53家定点药店、24家个体诊所、32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检查。目前,行政处罚1家,限期整改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