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第四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在兰落地执行

发布日期:2021-05-08 字号:[ ]

近日,为全面推进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使群众持续享受国家集采改革红利,市医保局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统一安排,积极准备,自2021年5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中选甘肃药品结果。

第四批45个国家集采中选甘肃药品平均降价52%,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其中,治疗胃溃疡的药物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治疗呼吸道支气管炎的药物氨溴索、治疗过敏症状的氯雷他定、镇痛药帕瑞昔布、抗癌药索拉非尼与布洛芬等一批老百姓常用药降价明显,例如抗癌药索拉非尼(规格:0.2g*30片)单片价格从89元下降到26.6元,降幅达到了70.1%,按每天2片的服用量计算,每个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3744元。

本次集采首次纳入注射剂品种,集采覆盖药品剂型类别进一步扩大,同时也有原研药品中选,意味着国家集采正在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惠及更多患者,例如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原研药氨磺必利片(规格:0.2g*20片)单片价格由12元降至1.6元,降幅达到了86.7%,患者每月可节约费用912元。

目前,我市共执行了4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市医保局将严格药品质量和供应监管,督促各相关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甘肃药品,各相关企业保质保量完成药品配送任务;协调各部门,共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深入推进我市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工作的指导力度,保障基层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确保基层患者使用到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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