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全力争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日期:2021-04-25 字号:[ ]

4月25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组莅临我局检查创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相关工作。

市医保局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助力全市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民族团结与医疗保障服务紧密联系,用心服务全市近20万少数民族参保群众,以创建促发展、以发展促提升,高标准推进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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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医保局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与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创建工作;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民族团结创建氛围;聚焦主责主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业务骨干作用,推动全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提升。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组对我局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指出,医保部门是我市重要服务窗口,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扎实有力落实相关工作,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今后,一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全体干部的民族团结意识。二要结合医保业务工作,对参保群众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市医保局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干部多的优势,发挥少数民族干部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医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要坚持为少数民族群众带来接地气、同质化的医保服务。杜绝歧视、差异化,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贴心、优质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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